2011年1月9日 星期日

融資 借政府之名廣告 食品行罰8萬

 融資 借政府之名廣告 食品行罰8萬 更新日期:2011/01/09 10:24 (中央社記者謝君蔚台北9日電)公平會表示,大仿食品行在店面招牌及購物袋中刊載「觀光局輔導」字樣,商品廣告內容虛偽不實,違反公平交易法,處新台幣8萬元罰鍰。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借款員會認為,企業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是否經政府單位認證或輔導,是受消費者信賴而容易作出交易決定的重要參考,因此商品廣告內容應與事實相符,以免誤導消費者,並對競爭同業形成不公平競爭。 借貸 公平會說,大仿食品行在店面招牌刊登「觀光局輔導」,並在購物袋刊有「台中觀光局輔導店」。 大仿食品行對此回應,曾受交通部觀光局及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輔導,是接待陸客來台">陸客來台融資購物保障的商店,才會如此刊登。 不過公平會指出,品保協會是獨立運作,對旅行購物保障商店作資格核定及管理考核,未對大仿食品行輔導;而交通部觀光局及台中票貼市政府也否認進行輔導。 公平會委員會決議,大仿食品行所作廣告與事實不符,藉政府單位署名,增加消費者信賴而造成錯誤交易決定,違反公平交易法,要求應立即停止違法行為,並處8萬元罰鍰。10001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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